要被喜歡,其實很簡單。
一種是去找濫愛的人、一種是先愛別人;
聽起來,好像是第二種比較簡單,沒錯,的確是後者簡單。

先愛別人,付出你的真心,去喜歡你所喜歡的人,
不過,後者付出簡單,回收卻很困難,這就是所謂的主動。

那前者呢?找濫愛的人,卻很困難;
你得等待,只能不斷地充實自己,等待獵物上門,
關心若有似無的,但是獵物一旦上勾,就跑不掉了,這就是所謂的被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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